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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平台税收管理~(灵活用工平台税务管理)

时间:2023-10-08 08:23 阅读:283 来源:互联网

声明: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官方或机构立场。未经本人同意,严禁私自转载或商业使用。欢迎与我一同探讨。

(一)

在2020年9月3日,有一篇文章名为《个体户不是灵活用工的最终方案,委托代征会归原位,临登只是过渡》被撰写。该文章强调了个体户不应该被视为灵活用工的最终解决方案,而委托代征则是更好的选择。文章还提到,临时登记制度只是一个过渡措施。

尽管时光荏苒,但这个观点仍然适用。最近,某省发布了有关灵活用工平台企业税收征管的指引,这在业内引起了轰动。这一政策的好处在于真正的零工将受益,而对于虚假的灵活用工,则是致命的打击。

在本文中,我将对“临时税务登记”这一主题进行个人解读,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

要讲解临时税务登记这个概念的出处,我们需要回溯到中国税收制度的历史。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税收制度还比较简单,税种也比较少。当时,纳税人只需要在每年的固定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税款即可。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税种和税务登记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有些纳税人需要在非固定时间内进行税务登记,这就出现了所谓的“临时税务登记”。 因此,临时税务登记这个叫法的出处,就是由于在税收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为了满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税务部门对税务登记的种类进行了细分和扩充,其中包括了临时税务登记这一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的规定,对于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而言,如果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但是有纳税义务,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该公告将于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以上观点,虽然个人可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但实际上,很少有零散的个人会去办理。据统计,某个千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临时税务登记的数量仅有大约千户左右。


根据我的个人理解,主要原因是:

  • 偶尔几笔费用,且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也较为麻烦,税务机关不会主动让个人做临时税务登记,个人也不知道有临时税务登记及对应的优惠政策(比如自然人就是按次,自然人做了临登则按期,对增值税及附加有不同的优惠);
  • 经常性有业务承接,一般在柜台开具发票后,税务机关会建议其注册商事主体的,比如注册个体户等。


以某省电子税务局为例,个人可以通过在线申请临时税务登记。但是,申请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填写大量的表格内容,其中一些内容可能对大多数人来说比较复杂。下图中,红色框圈出的部分就是需要填写的内容。

(二)

许多任务在进行批量处理后,特别是在短时间内集中处理时,可能会出现数据异常。这可能会被认为是政策的滥用,如果处理得当,可能会被视为“创新”,但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被视为“失败”。在不确定能否成功的情况下,存在各种风险,这取决于各种博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税务登记管理将得到完善。

税务登记的范围及管理:税务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纳税人应当到其生产、经营所在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管理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获得临时税务登记证后,可按规定使用证件及其副本办理相关税务事项。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临时登记纳税人的管理。如果临时登记户领取了营业执照,应在30天内向税务机关申报转为正式税务登记。对于临时税务登记证到期的纳税户,税务机关应在审核后继续为其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个人在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时,可以选择户籍地、居住地或服务提供地作为合法的办理地点。

1. 临时工作:这种工作通常是短期的,可能是为了应对某个突发事件或者临时增加的工作量而雇佣的工作人员。这种工作通常不会持续太久,有一个明确的结束时间。 2. 临时住所:这种住所通常是为了暂时居住而租赁的,可能是因为旅游、出差、搬家等原因需要在某个地方暂时居住。这种住所通常也有一个明确的结束时间。 3. 临时措施:这种措施通常是为了暂时解决某个问题而采取的,比如在某个设备出现故障时采取的临时修复措施。这种措施通常只是暂时的,需要在后续采取更为彻底的解决方案。 总之,临时通常是暂时性的,有一个明确的结束时间或者需要在后续采取更为彻底的解决方案。

  • 真的“临时”,偶尔一两笔,为了能充分享受政策减免,临时登记,结束即消亡;
  • 在来不及办理营业执照前,又有收入要开票的临时,在领取执照之日起30日内转为正式;
  • 原本是临时,发生次数多,且连续、固定发生业务,则就不符合临时税务登记,会要求做正式登记,即“以注册商事主体的税务登记”。

(三)

1、个人税务登记证实名认证问题

实名的有几种方式:

  •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税局大厅办理实名;
  • 委托他人或者机构办理的,除相关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在线在所在地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实名采集校验

市场上有两种临时税务登记方式,分别是“有感临登”和“无感临登”。然而,“无感临登”存在涉嫌违规的嫌疑,因此并不被推荐使用。相比之下,“有感临登”和注册个体户的过程类似,都需要签字和扫脸,只不过一个需要出具执照,一个不需要。具体来说,“有感临登”对应的是税务登记,而注册个体户对应的是临时税务登记。


对于临时税务登记证的税收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临时税务登记证是指在税务登记证正式办理前,为了便于纳税人及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税务机关为其颁发的一种临时凭证。在税收政策上,临时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并遵守税收管理规定。同时,临时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也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企业所得税优惠等。需要注意的是,临时税务登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过期后需要及时办理正式税务登记证。

在税务局层面,临登的注册类型为“内资个人”,而不是“内资个体”。此外,临时税务登记户不应被视为个体工商户,因此不适用于定期定额征收管理。

  • 增值税及附加:税务机关需要做税种认定,按期申报(换句话说,临登完全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10万(含)以下/月 普票,免增值税)
  • 个人所得税不代表就一定是经营所得,临登存在的所得税有劳务报酬和经营所得。(同时关于经营所得税存在核定和查账)

换句话说,临登只解决了增值税按次或按期征收的问题,而并未解决所得税的种类和征收方式。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该政策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即已进行税务登记的个体经营者),而临时注册的个体经营者不在适用范围内。

我个人理解的“临时税务登记证”是一种临时性的税务证明文件,用于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暂时代替正式的税务登记证明。这种证明文件通常由税务部门颁发,有效期限较短,一般只能在特定的时间段内使用。临时税务登记证的使用范围和正式的税务登记证明相同,可以用于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等相关事项。但是,由于其临时性质,使用时需要注意证明文件的有效期限,避免因证明文件过期而导致相关事项无法顺利办理。

我对现在市场灵活用工平台现状的总结是:“这些平台在协议中约定的是‘撮合模式’,但实际上采用的是‘自营模式’或‘代理模式’来执行。”

当然,这份工作指引还包括了关于委托代征、个体工商户、业务场景、金额限制、模式描述、税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我对这些内容也有自己的一些看法和理解,但由于部分解读不方便公开阐述,我在我的付费合集中写了一篇名为《从某省税务局关于灵活用工平台税收管理指引分析业态监管方向》的文章,详细分析了这份工作指引对业态监管的影响。如果您感兴趣,可以付费订阅我的付费合集。

来源于头条图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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