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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之医疗保险篇「南京市」江苏灵活用工医保缴纳记录

时间:2023-02-20 08:50 阅读:459 来源:互联网

【参保对象】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即可:

1、本市户籍人员;

2、非本市户籍人员,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缴满 10 年并持有本市居住证人员;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


【参保、停保办理途径】

方式1: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网址:http://ybj.nanjing.gov.cn

参保

登录南京市医疗保障局,选择“网上办事——个人登录——征缴管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办理参保手续

停保

登录南京市医疗保障局,选择“网上办事——个人登录——征缴管理——灵活就业人员中止医疗保险”办理停保手续

方法2:柜面办理

参保人员前往户籍或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

缴费渠道

方式1:线上缴费

1、“我的南京”APP“: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模块;

2、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

3、 微信:“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

4、 “江苏税务”APP:“社保缴费”模块;

5、 “江苏政务服务”APP:“江苏税务社保缴费”模块。

方式2:银行柜面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全市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中国银行、溧水农商行各营业网点的柜面办理养老保险选档缴费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

方式3:委托银行扣款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与上述任一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委托银行按月进行扣款缴费。


【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员缴纳职工医保标准暂按380元/月(含10元/月大病医疗救助)执行。


【温馨提示】

1、每月25日—28日为银行集中扣款时间,请在每月25日前足额保费存入签约扣款的银行账户中或通过其他方式完成缴费。

2、税务部门委托银行集中代扣款期间(每月25-28日)无法正常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和停保手续。

3、每月结算期(7日-10日)无法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和停保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之养老篇「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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