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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税收筹划已告别1.0时代

时间:2023-02-06 09:27 阅读:390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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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监管及处罚力度空前加大

2021年第四季度开始,对于网络带货、直播等大网红展开了深入核查并以亿元为单位进行了罚款。这些网红被处罚的根本原因是没有捋顺经济业务实质,靠简单粗暴的节税工具,如“灵活用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核定征收”等来进行所谓的节税。

二、运营主体的选择

要确定业务运营的主体,不同的运营主体决定了不同的纳税义务和涉税事项。

1、有限公司

如果是以直播带货为主的大网红,建议以有限公司的形式运营,在运营时以收取佣金的方式来和各大厂家合作。此时,有限公司收取的佣金需要缴纳6%的增值税及对应的税收及附加。同时,将团队的运营成本、日常费用支出等在有限公司层面进行合理地归集。在这种情况下,税收筹划的关键在于合理降低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及公司利润向股东(网红个人)分红对应的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

如果是没有团队的小网红,建议以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的形式运行,通过核定征收的形式,降低综合税负。

三、对于节税工具要慎用

对于在税收洼地设立合适的运营主体,要慎用,但并不是意味着就不能用。在搞清楚经济运营实质后,合理设计运营主体结构,保证业务、合同、资金、发票四流合一的情况下,通过税收洼地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可以有效地降低综合税率的。

但是在税收筹划时,切忌发生虚开增值税发票或获取与公司业务没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增值税发票的情况,更要避免和一些专门从事开票业务的开票公司发生购买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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