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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可延期至10月1日

时间:2023-02-04 09:45 阅读:302 来源:互联网

湖北日报讯(记者邓云 通讯员马丽娜)7月5日,记者从宜昌市社保征稽局获悉,在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停机期间,灵活就业人员未缴纳2021年社保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延期至10月1日之前缴纳。

根据国家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统一决策部署,我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于2022年6月22日18:00-2022年7月25日8:30停机,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迁移数据,停机期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暂停办理。

为减少停机对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的影响,依据相关规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未完成2021社保年度(即2021年7月-2022年6月)社保费缴纳的,可以在业务恢复办理后进行缴费。延期缴费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9月30日,2022年10月1日以后则不能缴纳2021社保年度的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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