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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灵活就业人员今年养老保险费,可缓至2023年底前补缴

时间:2023-02-03 17:08 阅读:393 来源:互联网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26日召开“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吹风会,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我省灵活就业人员今年养老保险费可缓缴。

会议明确,今年我省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扶持力度,继续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不高于20%的参保企业,给予稳岗返还。

落实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域内,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县(市、区),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及300人以下的“六类主体”,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今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至2023年底前补缴。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张蕾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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