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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知识小课堂——工伤保险参保

时间:2023-01-30 14:54 阅读:412 来源:互联网

工伤保险

职工安全的“保护伞”

不仅可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还可以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和负担

今天

保妹儿来给你详细

讲述一下工伤保险参保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因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罹患职业病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第三条


超龄等从业人员可由所在用工单位、实习单位、培训基地及协同单位、见习基地、服务单位等(以下统称从业单位)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邮政管理局 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9号


快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快递企业使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应督促劳务派遣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

01



普通职工参保

非全日制用工或多单位同时就业的职工参保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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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工伤参保:

(1)超龄等从业人员

(2)在校实习生

(3)医学实习在读生

(4)规培社会学员

(5)见习基地人员

(6)基层选聘人员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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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成都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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