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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丨个体工商户超全税费优惠政策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8月底,登记在册市场主体达1.63亿户,相比2012年底的5500万户,净增超1亿户,年平均增幅12%。其中,个体工商户从4060万户增加至1.09亿户。
为了更好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国家也出台多项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各位个体工商户们,你们都知道有哪些税费优惠政策吗?一起来看看吧~
核定征收优惠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公告规定:“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以后还能享受核定征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仅剩个体工商户。
如果某个体工商户取得51万的收入,按照查账征收的方式,需要承受约22%的综合税率,缴纳个税约11.2万左右;如果申请核定征收,最低核定税率为0.6%,那么就只需要缴纳3060元即可,与查账征税相比节约了10.9万,可以有效的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
个体户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部分个税减半征收
只要个体工商户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那么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都能享受税收减半的优惠,将0.6%的最低核定征税税率降至0.3%。如果同样是当年取得51万的收入,经过再次减半以后,只需缴纳1530元即可。
▲▲▲注意:此减半征收税收优惠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个体户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注意:如果已经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还是可以叠加享受优惠。
免征增值税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说具备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个体工商户,如果不为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就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2022年5月人社部发布《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在2022年可以不用缴纳养老保险,不过需要在2023年底前可将2022年、2023年年底前的养老保险补齐(原补缴时间为3个月)。
除了以上税收优惠外,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我们~
我们也会继续为大家提供最新的政策解读和专业的财税知识,让大家能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助力大家做好日常财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