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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工时制度下加班费支付的相关规定

时间:2022-12-07 23:20 阅读:363 来源:互联网


一、相关法律规定

1.《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如下:

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不同工时制度下加班费支付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我国现行的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

1.标准工时制加班费用的支付规定

标准工时制加班费用的支付规定详见《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综合工时制加班费用的支付规定

根据劳部发〔1997〕271号《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总之,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内,具体某一天、某一周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是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当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若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时长,需要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作日超出部分时长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3.不定时工时制加班费用的支付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关于不定时工时制加班费用的支付规定,尤其是法定节假日是否支付加班费在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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