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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灵活用工平台结算收取的发票属于虚开吗?

时间:2023-11-21 10:41 阅读:298 来源:互联网

灵活用工平台是这几年兴起的一种新型人力资源服务模式,它通过线上平台连接企业和灵活就业者,提供各种雇佣关系、用工形式与薪酬方式等灵活选择,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灵活的用工方案。
尽管灵活用工平台带来了许多优势,但是其合法性一直备受争议,特别是是否属于“虚开”的范畴。


首先,虚开涉及到虚假账户、虚假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而灵活用工平台并不是以欺诈的方式从事经营活动。其次,灵活用工平台是以平台企业的名义,通过与自由职业者签署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并向企业转包完成工作任务,符合《劳动法》对网络、平台经济的规定。因此,灵活用工平台及其中的就业关系并非“虚开”。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灵活用工平台本身不构成虚开行为,但平台企业需要遵守相关法规,不能使用灵活用工平台结算企业在职员工,不能结算法人、股东。企业董监高的费用,另外就是确保业务场景的真实性,不要虚设用工场景套利等,以此并防范用工过程中出现的虚开、逃税等非法行为。

综上所述,灵活用工平台并不属于虚开行为,但是平台企业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并严格管理用工过程,以确保自由职业者及所有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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