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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最新政策:企业与劳动者皆需顺应大势
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就业观念也越来越多样化,个体化用工需求也日渐增加。因此,灵活用工这一形式应运而生,囊括了包括兼职、自由职业者、劳务派遣和短期用工等多种形式,既满足了企业对用工灵活性的需求,也满足了劳动者的就业选择性。
但是,灵活用工这一新兴形式也出现了不可避免的问题,企业在实践中出现了违规和剥削等不良行为,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难以保障。在这一背景下,国家对灵活用工推出了一系列政策。
首先,国家在法律制度上进行了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第二十五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是确定用工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等事项的书面合同。”这项前人工作的成果保证了灵活用工中劳动者的权益可被正式明确的维护。
其次,国家于2013年出台了《劳动派遣暂行规定》,并于今年取消了许多相关措施。《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的出台对以往的劳务派遣企业很大程度上带来了新的规范。同时,现有城市在线下宣传的那些“劳务输出”类的机构,其实就是一种骗局,其实是无法提供合法保障的。
再次,国家对于灵活用工的发展也有着鼓励支持的态度。2019年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表》被替换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所得信息采集表》,灵活用工也被越来越多地纳入了我国税务体系。
最后,国家近期推出的《劳动法(修订草案)》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所谓修订草案的出台也正是深化对灵活用工的监管和约束。
这些政策的出台,使得灵活用工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完善和保障,不仅为企业在用工灵活性方面提供了便利,更为劳动者提供了更为多样化的就业选择和合法权益的保障。
综上所述,灵活用工作为一种新兴形式,务必需要企业和劳动者在实践中紧跟政策大势,规范用工行为,合法地维护各自的权益。国家也为灵活用工提出了一系列完善政策,提供保障和支持,促进了灵活用工形式在我国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