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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

时间:2022-12-05 21:31 阅读:361 来源:互联网

5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

1、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措施,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的自由化

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障户籍限制。

二、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探索用人企业购买

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利润、政府增加支持的机制。

三、清理取消不符合要求上位法或者不合理的罚款规定,为灵活就业创造更好的环境。

灵活就业是一种新的就业模式。传统的就业模式是长期固定的就业模式,而灵活就业模式下的就业是需求导向,强调临时性和灵活性。

灵活就业模式最早的表现形式是劳务派遣,然后是业务外包、兼职形式,今天逐渐发展了平台就业的新形式,依靠数字技术高效方便地连接供需两端,以前是企业直接与劳动力对接,现在灵活就业平台作为中间媒介,优化整个就业过程,帮助企业解决就业需求,也确保企业财务合规,实现人与岗的高效准确匹配和人力资源的灵活管理。

灵活就业最早发芽于20世纪20年代,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后福特主义时代,其特点是生产过程和劳动关系的灵活性。20世纪70年代,由于经济滞胀,失业率上升,自由职业者增加,企业也需要降低劳动力成本;20世纪80年代,美国政府逐渐意识到灵活就业的积极作用,开始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倡导灵活就业发展;1990年,随着经济和制造业的复苏,灵活就业在美国迎来了爆炸性增长期;目前,灵活就业模式在美国的应用开始从非技术岗位深入技术岗位。

中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劳动力总量减少和消费升级分别从经济、需求、供应三个方面促进企业组织结构优化,组织结构优化切入点分别是人力资源配置、货物流通效率、数据流通效率等,灵活就业是解决人力资源配置的有效就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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